郑涛波律师楼 发表于 2020-12-02 19:56) X6 x4 L/ q9 A' o- x
可以做催办令,但你先读一下我以前写的帖子,全面了解你的境地,再决定是否要去做。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现在就是癌症,要不要做手术你自己权衡,不做手术,拖下去很可能恶化,做手术,运气好癌部分切干净从此恢复正常,运气不好,可能还是恶化,你还花了一大笔手术费。你看到隔壁楼里有个哥们跟你情况一样在我这里做成功手术了所以心动,我确实有很多成功手术的经验,但我还是要把最坏的结果告诉病人,不能为了赚个手术费只挑好听的话说。9 |: d) p8 \; ~9 d
9 A# A6 i1 f, A: `/ p6. 入籍面试忽然被取消,移民局背后你所不知道的操作……9 b# H N) })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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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2015年的某一天,我陪同客户去入籍面试,发现移民官办公室里堆了两个纸箱子,上面黑笔写着OFW case(注释:OFW全称Operation Fiction Writer,就是我们常说的“出事律师楼案子”)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琢磨这事,后来我跟多个移民官、政府律师闲聊中终于摸清了出事律师楼入籍面谈被取消背后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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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a b, Q8 J m: O0 m A首先,你递交了一个N-400申请,先寄到移民局某个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先做个初步预审——你是否有绿卡、入籍时间是否到了、有没有交支票交照片,预审通过的,兑现支票,发收据,发指模通知。% C5 X2 N) {9 X6 E3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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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指模后,处理中心根据你的住所地把你的案子转到当地移民局办公室。具体你归哪个办公室管,可以查询https://www.uscis.gov/about-us/find-uscis-office/field-offices,但前不久移民局说可能会出现跨区面谈来平衡工作量。, }4 Y+ t% c+ t% L! p [& u
# B3 x& u1 }6 O当地办公室接收到案子后,分给某个移民官来审查案子。移民官先做初步背景调查,看一下你是怎么拿到绿卡的,如果是庇护绿卡,有没有出事律师楼碰过你的案子。碰过指的是出事律师楼做过保释、签过I-589、上过小庭或者大庭、签过I-485……* a+ o2 N8 u7 B
7 }! M: r4 ~/ k/ X: y如果案子是出事律师楼碰过的,移民官开始一根筋崩起来了。他有权利决定你的案子是否需要做进一步欺诈调查,如果他认为需要,就把你的案子扔到OFW的箱子里。一般来说如果你几年前做过催办令拿到绿卡的,移民局目前不会再继续追究欺诈。但如果是早些年(2015年以前)出事律师楼自然绿的,很可能被扔进OFW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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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OFW箱子里的案子全部被送到全国8个asylum office进行全面的欺诈调查。这个调查包括横向对比同一个律师楼的自述书看是否有情节、词句、甚至标点符号的雷同,是否回过国,I-485和N-400上是否有敏感问题回答错,当初面谈用的翻译是否也被抓了……这个调查一般需要很久的时间。3 g' {) L( K' J) z: _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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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的案子被送到asylum office了,但有时候电脑系统没改过来,你还是可能会收到面谈通知。但很多人面谈前一天被忽然取消,甚至面谈当天被告知取消。也有少部分人去了移民局,移民官觉得既然你来了也别让你白跑,给你做完入籍的英文测试,但最后给你的结果单上说不能给决定,还要做背景调查……事实上他们不会告诉你的是:你的案卷正在asylum office接受欺诈调查。: v' k: w& H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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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sylum office调查中,负责调查欺诈的移民官可能会给出三种意见:1. 确定没有欺诈——转回local office继续进行入籍面谈(说实话,这种情况很少见,基本上进了asylum office没什么人能全须全尾毫发不伤地出来,移民局的找茬能力不是盖的,按照他们的标准基本上每个案子都能被戴上欺诈的帽子);2. 确定有欺诈——因为你是绿卡身份,移民局可以直接给你发NTA把你送上庭,指控你通过欺诈拿到绿卡的,由法官决定你到底有没有参与欺诈(没错,不管你当初是面谈通过还是上庭通过,只要你拿到绿卡了,移民局可以把你直接送上庭,都不需要经过法官重开案那一步)3. 不确定有没有欺诈——转回local office给你一次面谈的机会,但这个面谈不仅仅是入籍考英文,还包括了欺诈调查。如果你能说服移民官你没有欺诈,那就能顺利入籍。如果你不能说服移民官,那你接下来也要被指控欺诈送上庭。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出事律师楼的人等了好几年终于被叫去问话,结果被问了个半死。我见过一些很惨的人,不知道这是欺诈调查面谈,傻乎乎自己去了或者带了个入籍中心随便指派的老外律师,跑到移民局那个律师一问三不知,一句话不帮忙讲,申请人被移民官用英文做了三个小时的欺诈调查盘问,回答得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全程录音+记录口供,最后被送上庭不算,面谈时候胡说八道的内容全部被当做欺诈证据送上庭,那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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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问题:出事律师楼的案子,等了很久没面谈,做催办令到底有用吗?会顺利入籍还是会被送上庭?8 |1 s% c/ T- f4 d' \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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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面谈其实是个很准时的过程,同一个地区同一天递交案子的人,几个月后也会差不多时间面谈。如果你是出事律师楼的案子而且你等待面谈时间远远超出身边人的平均等待时间,基本上可以断定你的案子是移驾到asylum office了。这个阶段去做催办令到底能逃脱升天还是加快死亡,完全取决于asylum office对你的欺诈调查到哪一步了。如果asylum office调查已经差不多结束并且确信你没有欺诈,那催办令能很快让你面谈、宣誓。如果asylum office调查已经差不多结束并且确信你有欺诈,那一做催办令你会很快收到NTA被送上庭。上述这两种情况,做催办令只是加快点进程而已,没有改变最终结果。但如果asylum office对你的调查才开了头甚至还没开始,你做催办令,强制把这个调查的周期打破了,移民局必须在60天之内快速决定调查结果,这种情况下做催办令就很有意义,移民局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往死里调查你,你就有可能转败为胜,把一个可能要被送上庭的案子变为顺利入籍的案子。4 S) @+ F+ v) y: t# M; L( e8 f
. S1 k0 D( O% n; [# w当然,前期是要做催办令的律师不墨迹。前段时间有人咨询说做催办令做了半年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帮他去联邦法院系统里一查才知道他律师拖了五个月才帮她递交诉状,递交了诉状后还出现什么格式不对被法院退回,因此到现在传票都没签署。这浪费掉的半年很可能让asyum office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去给他案子贴上欺诈的标签,早已失去了做催办令最根本的意义。
0 r0 I( _" T) h; X8 t: V" B* c这才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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