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othy A. Harbeck于2006年9月被任命为移民法官。她于1984年从Wellesley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并于1989年从Seton Hall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她获得了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的国家辩护律师协会颁发的辩护律师资格证书。从1990年到2006年9月,哈贝克法官曾在新泽西州特伦顿和雷德班克的私人执业中。她是新泽西州前高等法院的一名仲裁员和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她是新泽西州和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 z% H( [; ]6 |6 u) E- \* a2 V5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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