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5 23:22:36
yukilin 发表于 2017-10-25 23:51
你这样栽赃嫁祸给老实人,这辈子即使你当老板了也没人给你打工,因为人心不善良,害人之心有,改不了的本性你这对夫妻
老兄,你完全误会我了,我只是看客罢了— 我是针对这个博而发了一个跟这个内容不大相关的内容而已(我说是三分一老板,只是在其他地方的店是个小小股东而已—跟这个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只是希望大家都懂得点美国律法,按章做事,免得惹麻烦,就此而已
Lindan
发表于 2017-10-25 23:36:39
大家看看楼主截图时间,之后没多久老板背黑的信息就删了,况且我人一走第二天老板发招聘就没人黑了,就是这对平潭夫妇做的心虚嫁祸人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5 23:38:45
出门在外 发表于 2017-10-26 00:18
你有一个儿媳
你嫌儿媳不懂事
你有一个女儿
你希望她掌管婆家大权
你开车时讨厌行人
你走路时讨厌车
你打工时觉得老板太强势太抠门
你当老板后觉得员工太没责任心没执行力
你是顾客认为商家太暴利
你是商人觉得顾客太挑剔
其实我们都没错,错在我们站的位置不同
——记得换位思考,你的人生才会更好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角度问题,而是“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作为一个管理者(这里指餐馆老板了),如果真的一点点管理的理论,就不至于和员工搞得跟敌对双方一样。说大一点的“法不在乎于人情”(看看英国对于一个高材生判罚就可见一斑了—最近新闻都在播),何况一个小小餐馆呢!有些事,真的要懂得“换位思考”,为他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做!有时真的就为几块钱的“利益”搞得大家鸡犬不宁的!何必呢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5 23:44:07
其实这个168应该可以查得到发布者的ID地址的
Lindan
发表于 2017-10-25 23:52:40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0:22
老兄,你完全误会我了,我只是看客罢了—我是针对这个博而发了一个跟这个内容不大相关的内容而已(我说是三分一老板,只是在其他地方的店是个小小股东而已—跟这个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希望大家都懂得点美国律法,按章做事,免得惹麻烦,就此而已
不好意思,是说楼主,不是针对你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5 23:54:38
aioros 发表于 2017-10-25 02:17
你傻了吧!人家说这件事 让大家在自由评论判断! ! 你在说什么劳工法!美国福州人开的那家中餐馆符合劳工法!你是来捣乱的吧
其实我讲的可能跟你理解的有出入吧。美国联邦劳工法规定,企台(服务生)的小费是不能拿去平均的,老板、经理等其他人更不能从企台的收入里抽取部分收入— (因为企台所有收入都是他们的私有财产),这些都是违法的。所以说,“打共产”其实是违法的……我所要讲的其实就是这个而已(你们可以去查查看,我是不是胡说八道
Lindan
发表于 2017-10-25 23:57:59
这个曝光平台还是这对平潭夫妇告诉我的,我之前根本不知道,有心机的女人,动不动喜欢胡乱曝光别人,大家小心这对夫妇,太毒了,我是今天没事打开看看,才知道在这里嫁祸我们夫妻倆,真的气不过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0:01:46
yukilin 发表于 2017-10-26 00:52
不好意思,是说楼主,不是针对你
没关系,发出来,就是让大家谈论谈论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以后在餐馆打工,老板管理人员方面达到一定的共识,不要再像以往那样“敌对关系”一样,希望大家同心协力达到“发财”目的http://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沐小枫
发表于 2017-10-26 00:09:14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1:01
没关系,发出来,就是让大家谈论谈论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以后在餐馆打工,老板管理人员方面达到一定的共识,不要再像以往那样“敌对关系”一样,希望大家同心协力达到“发财”目的
我从上面看下来,你的发言我一句没看懂。这帖子就是两队夫妻吵架,跟法律有什么关系?
Lindan
发表于 2017-10-26 00:22:42
gan s s 发表于 2017-10-26 01:01
没关系,发出来,就是让大家谈论谈论的,目的就是让大家以后在餐馆打工,老板管理人员方面达到一定的共识,不要再像以往那样“敌对关系”一样,希望大家同心协力达到“发财”目的
谢谢理解,本来大家都是打工的没必要这样,实在气不过http://app.nycqbz.com/public/emotion/face_03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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