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律师 发表于 2018-12-26 18:02:11

绿卡维持 庭终结

本帖最后由 钱律师 于 2018-12-26 18:04 编辑

林F小姐2009年12月抵达美国,2010年5月聘请王文雄律师帮助申请庇护,2010年6月在庇护办公室问话赢了。其绿卡于2012年2月获得批准。


众所周知,鉴于2012年年底大批移民律师与翻译被抓且被判刑,2016年年底与2017年年初移民局怀疑案件造假与欺诈,针对以前问话通过获得庇护批准的案件重新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核:



[*]若申请者尚未拿到绿卡仍保有庇护批准申请(A5卡),则要求申请者前往庇护办公室重新问话,来决定维持或取消其庇护批准身份;

[*]若申请者已经取得绿卡即永久居民身份,移民局无权单方面取消其庇护批准身份或绿卡身份,法律将此权力赋予移民法官,以保证公平公正。移民局必须向移民法庭递交指控文件(Notice to Appear),这些申请者需要在移民法官面前为自己辩护,法官进而决定维持还是撤销该申请人的绿卡。


林小姐属于第二类。移民局在2016年11月发出指控文件,怀疑案件欺诈,要求法官取消其绿卡。第一次见小庭是在2018年7月。


本律师整体分析她的每一个文件,查找相关法律案例,撰写法律意见书,2018年7月向移民法官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欺诈指控,维持其绿卡。


2018年11月该移民法官发出判决,支持本律师的法律见解。


这个移民法官的判决的重大意义在哪里呢?一是该申请人无需再上庭了;二是她之前取得的所有移民福利均维持原状,不受到任何影响,简单点说,就是绿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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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远律师是美国律师协会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到目前为止,已出席几百个政治庇护案件的庭审,其上庭通过率高达93%以上。



精办各种移民案件,特别是政治庇护和快速保释,还有十年绿卡、各种豁免、亲属移民、开案、联邦上诉、联邦催办令、公民入籍、离婚、U签证、非移民签证、生意转让、房屋买卖、取回保金。 他拥有极为丰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经验,同时还精于撰写各类上诉状,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为人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他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急客户所急,忧客户所忧,乐客户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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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 发表于 2018-12-26 19:28:16

您是说当年重新审核的是针对问话通过的而不是上庭通过的?

牛尾粉干 发表于 2018-12-27 12:50:22

Vivienne 发表于 2018-12-26 19:28
您是说当年重新审核的是针对问话通过的而不是上庭通过的?

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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