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咨询
尊敬的郑律师,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上庭输了,上诉bia,bia要法官重审,法官还是判输。又上诉,输了。我和老公到美国后生了孩子。第二次上诉我问律师说要不要加一条,说我们有孩子了。律师说不需要。现在准备联邦上诉,我在考虑要不要换律师。请问您,您觉得我们需要加上说有孩子了吗?这样对我们的案子有利吗?听说现在是全美最坏的法官在bia做,那这么说我的联邦上诉基本也是没戏了对吗? 我觉得你对上诉的理解有误区。上诉是基于当时的材料来辩论法律问题,不能额外加材料了。出现新情况加新材料的,走的是重开案路线。如果这个材料当时上庭就存在只是你自己没想到要交,你还应该证明是谁的错误导致的当时没交,不能以“我不知道要交”为理由 谢谢郑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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